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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年輕人,


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,


他經常有意地安排,


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,


可是每當四目相交時,


他會覺得緊張臉紅


真的是愛在心裡口難開


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,


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,


弄得隻方尷尬異常。 


有一回,他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,


聽到:


「你可以告訴他,


你的感覺,但是對方也有權利接受或拒絕,


最好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表白你的感情,


如果他拒絕了,


你應該尊重他的權利。


萬一在拒絕之後,


對方到處去宣揚,


那就錯在他不在你,


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坦然自處一笑置之


反正沒有證據,


被嘲的應該是他,而不是你。」 


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


他喜歡的女孩,


單獨站在樹下,


他清了清喉嚨,


想一想「愛就是告訴他,我是誰」這一句話,


相當緊張地走過去告訴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:


「我很喜歡你,但是......」


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,


緊張大聲,而


且快速地說:「我也是」。


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,


然後害羞地笑起來。


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


(以上摘自『愛.寂寞.害羞』--心理學博士  吳靜吉著,遠流出版)


我曾用以上的故事,


鼓勵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。


向他私慕的女同事表白。


當時,他的情況是:


經常有機會和她在辦公室裡獨處,


但彼此很少交談;


他擔心說出來以後,


會被拒絕,


更擔心被拒絕以後,


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;


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


會很尷尬。但如果不表白,


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。 


最後,他還是鼓起勇氣,


寫下心裡的話,交給了她;


但沒有被她接納,


彼此未能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關係。


不過,他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。


日後在辦公室裡,


雖然單獨相處時,


也有幾分尷尬。


但總的來看,


這樣的表白還是值得。 


表白以後,


如果不被接受,


將來相處,


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、同學,會不會尷尬?


其實和各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


如果追求的一方,


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(不做男女朋友),


那就不會有問題。


比較麻煩的是,


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,


還要心存僥倖,刻意示好,


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,那就會令人難以消受了。 


我想:


對於自己愛慕的人,


我們能做的只是:


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,


讓他留下好印象,


再找個機會,


表白心意,


然後尊重他所做的決定。  


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,


女生呢?我認為也可以;


不過手法上,要含蓄些。


女孩子可以找個藉口,


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;


然後再以答謝他為由,


邀他喝咖啡,


如果談得愉快,


就要求他回請,


由此展開一對一的交往。 


以下一則故事;


摘自『騙婚記』作者是席慕蓉,


所謂騙婚


不是惡性的詐騙那種騙婚,


而是以一種幽默的手法,


描述男女交往時,


刻意討好對方的


『騙取對方好感,以成好事』的意思,


從語氣上觀察,


這一則故事,


應是她的自述。


故事如下:


我不知不覺地愛上他了,


可是,要怎樣才能讓他也開始愛上我呢? 


機會來了,


有個週末,


我照舊從布魯塞爾坐火車來中國學生中心玩,


發現別人都很健康快樂,


只有他一個人,


因為重感冒躺在床上,


問他要不要吃飯?


他也說沒胃口。 


於是,我跑到他們廚房,


找到一個小鍋,一小把米,


就很耐心地熬了一鍋稀飯。


其他的同學過來問我幹什麼,


我說劉海北感冒了,


我來熬一鍋稀飯給他吃。 


於是,整個男生宿舍都轟動了,


每個人都來問劉海北稀飯好不好吃?

 
他回答時臉上得意的光彩,


讓我知道我已經成功了。


(以上摘自席慕蓉著『黃羊玫瑰飛魚』爾雅出版) 


 作家苦苓也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,


他年少時,


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,


也談得很愉快,


可是都未曾互相表白,


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;


分手多年後,


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。


當他成名後,


公開過這一段往事。


女孩看到了,


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,


告訴他,她就是那個女孩,


現在已經結婚了,


也記得那段往事;


寫信給苦苓,只是要告訴他,


她知道,他很好;


也讓他知道,她很好! 


這樣的結局,其實也很感人嘛!


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 


畫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經有一段文章,


把錯失的因緣,


描述得很深刻;


現抄錄如下:


有緣的人,


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


在剛好的時間,


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


不多也不少,


不早也不遲,


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,


結成剛好的姻緣。 


而無緣的人,


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。

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


因為那樣的話,


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


既然不相知,


也就沒有得失,


也就不會有傷痛,


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 

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。


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


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


才發現,


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


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


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


而當我同過頭來,


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,


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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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小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